兴业证券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09.07.2016  07:06

  兴业证券公告称,7月8日,公司及欣泰电气保荐代表人兰翔、伍文翔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兰翔、伍文翔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拟对兰翔、伍文翔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称,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公司在推荐欣泰电气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未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未勤勉尽责地对欣泰电气IPO申请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在欣泰电气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公司作为主承销商,未审慎核查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未发现《招股意向书》和《招股说明书》中涉及欣泰电气应收账款、流动资产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项目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鉴于公司和相关人员能够配合调查,积极研究制定先行赔偿方案,补偿投资者因欣泰电气虚假陈述而遭受的投资损失,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及兰翔、伍文翔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措施:一、对公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兰翔、伍文翔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此外,中国证监会拟对兰翔、伍文翔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据中国证券报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编辑:李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