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森林公安“民警讲坛”解析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

17.09.2015  15:23

  9月15日,建德森林公安“民警讲坛”开讲,此次讲坛由邹一连为大家分享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的心得,森林公安、木检全体人员参加听讲。

  “古代的老百姓上公堂擂鼓打官司,告状”,法律术语就叫诉讼。”邹老师以一句浅显的开场白唤起了众人的集中注意力;随后他列出诉讼“三大类”,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也可称“官告民,民告民和民告官”,由此延伸出行政诉讼的背景及其重要性。并详细解释了2015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行政诉讼法的重点:尊重人权,以人为本。

  讲析过程中,邹老师用行政征收、行政强拆、乱摊派等常见的事实举例说明了行政诉讼的扩大受案范围;与此同时,为大家点出了增加电子证据,“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延长当事人诉讼时效,一案多诉;“扣押”与“查封”区别;加强司法权对行政权干预,加重妨碍司法的法律责任;提高业务素质,提升应诉能力等行政诉讼法与林业执法息息相关的要点。 短短45分钟的讲解很快过去了,丰富的事例和精彩的论述却让大家意犹未尽,收获良多。(建德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