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城市建筑彰显文化自信

23.02.2016  11:08

  “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是现代文明的标志。”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公布,针对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丛生、特色缺失、文化传承堪忧等突出问题,提出“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八字方针,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培养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筑师队伍,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交融和升华。同时明确,提高城市设计水平,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

  建筑是凝固的音乐,是社会发展和城市变迁的见证者。近年来,在城镇化的提速发展中,一批美轮美奂、充满时代气息的新颖建筑,代表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诠释着城市文化形象。但与此同时,一味求洋、求怪,与文化环境氛围格格不入的奇葩、山寨类建筑作品,也不断冲击社会公众的审美底线,引发人们吐槽。民间自发涌现的“最丑建筑评选”以及为它们送出的“诨号”,便是明证之一。

  “在学习西方与回归传统之间找不到契合点,常常在全盘西化与模仿传统符号中找不到正确方向。”中国工程院院士何镜堂曾言,许多城市建筑要么完全模仿国外、要么假古董充斥的原因就在于缺乏文化自信。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王贵祥认为,中国现代建筑目前还没找到自己的感觉。建筑师大多过分关注眼前利益,眼睛总是盯着外国那些前沿的东西,很少关注中国自身的文化财富。

  对此,培养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筑师队伍很有必要,毕竟他们是挖掘建筑文化内涵和区域特色、延续城市文脉的第一责任人。除此之外,需在文化方面下足功夫的还有各类决策者。有人说,奇怪建筑产生的责任归属应当三七开,决策者七、建筑师三。在设计、建设招投标机制下,建筑师更多的是“受命”而为,前期提构想、后期拍板的人,“”责不小。因此,对于公共建筑,应建立公众参与机制,让包括文化学者在内的专业人士拥有话语权。对于普通的民用建筑,规划部门除把好建筑程序合法关外,还要把好建筑艺术关和技术关,使城市建筑既不单由行政力量定夺,也不任由商业力量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