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日被女友“放鸽子”

15.05.2015  11:40
      时间:5月13日 地点:临海法院

  法庭上的原、被告,是一对曾经相爱的恋人,差一点就步入婚姻的殿堂。但现在男方把女方告上了法庭,原因竟然是订婚当天,准新郎被准新娘“放鸽子”。
  小李和小王都是“80后”,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恋爱期后,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按照临海当地风俗,订婚分为小订和大订。小订的时候,小李送给小王一只金手镯、一条金项链以及一枚钻戒作为彩礼,共价值3.3万元。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两人就这样按部就班结婚了,没想到大订当天,小王没有出现在喜宴现场。亲朋好友齐聚一堂,女方却不见人影,小李一家觉得特别没面子。小李决定退婚,要求小王返还之前收的彩礼,还起诉到了法院。
  准新娘为什么没有到场,两人在庭上的说法不一。
  小王说,大订那天她没去,是因为小李没有及时通知,她是当天早上才知道的。而她正好在出差,根本没办法赶回来。
  一听小王的解释,小李气得差点跳起来,“大订这种日子,怎么可能当天才通知她!我早就和她说过,还通知了媒人。”小李说,其实是因为聘礼没有达到小王的要求,她才不出现的,“否则出差的地方距离临海只有一小时车程,她完全可以赶回来”。
  媒人出庭作证时也表示,小李出的聘金是5.8万元,但小王坚持要收10.8万元,双方为此闹得不太愉快。这个说法更让小李坚定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小王把两人的感情当成了商品来买卖,实在令人心寒。
  说到这里,小王也觉得委屈,“这次事件只不过是小李自导自演的退婚闹剧”。原来,小李家在大订前得知小王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家境也不大好,据小王说,此后小李对她也不怎么热情了。大订当天早上,小李电话通知她订婚,小王说,本来她还想赶回来参加的,但是听到小李的态度,她就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
  法院认为,男方向女方馈赠彩礼是一种有条件的赠与。因彩礼数额无法达成一致而导致婚约取消,这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由于两人当前婚约已不可能履行,法院最后判决小王将彩礼返还给小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