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森林警察大队救助一只受伤的猴面鹰

22.07.2015  13:42

  2015年7月21日上午,鄞州区看守所向森林警察大队打来求助电话,有一只受伤的猫头鹰拍打着翅膀落在了看守所大院的地上,请求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前去处理。接到求助电话后,大队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并在看守所民警手里接过了这只受伤的鸟。经初步检查发现,该鸟全身为黑褐色,面部扁平呈桃心状,看上去有点像猴子的脸,经大队民警仔细辨认,确认该鸟为猴面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考虑到这只猴面鹰的翅膀已经受伤,且暂时失去飞行能力,最后鄞州区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决定将其送往宁波市陆生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救治。

  据悉,目前这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已得到了救助中心的精心照顾,待其恢复飞行能力后放归大自然。(鄞州区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