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列为首批全国文化消费试点城市

01.07.2016  02:56


6月29日,文化部2016年全国文化产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公布了第一批26个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名单,宁波名列其中,为浙江省唯一入选的试点城市。
近年来,我市围绕建设文化强市,在推进文化消费供给侧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取得阶段性成效。2014年,探索发行了首张金融文化卡。2015年,组建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文化发展基金、文化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等,助力文化产业发展和扩大文化消费。今年4月,举办首届特色文化产业博览会,参观人数达16.1万人次,现场成交3.3亿元。2016年,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达2亿元,为扩大文化消费和文化强市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2015年全市文化法人单位机构数增加到2.6万家,同比增长25%,总数位居浙江省第一;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328.6亿元,占全市GDP的4.1%,增加值总量排名浙江省第二;文化用品和设备产业、印刷业等重点产业的数量和产值全国领先。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指标走在同类城市前列,11个县(市)区实现了省文化先进县“满堂红”。文艺创作精品不断涌现,舞剧《十里红妆·女儿梦》、音乐剧《告诉海》、歌剧《红帮裁缝》等作品连续三届获得全国舞台艺术“五个一工程奖”。“万场电影千场戏剧进农村”、天然舞台、天一讲堂等文化惠民工程惠及百万群众。此外,我市还构建了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文化消费设施网络,基本建成“三江文化长廊”和“十五分钟文化活动圈”。2015年,城镇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超过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了解,列入试点城市后,中央财政将给予试点城市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我市将根据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关于补短板创优势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意见,继续深化文化消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文化消费供给,丰富文化消费业态,拓展文化消费空间,积极引导文化消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宁波市商务委员会供稿 转载地址: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