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强奸坐台女 表哥请她作伪证

01.12.2014  14:19
本来是和朋友庆祝生日,谁知酒后糊涂竟强奸了坐台女,事后因为心虚又求表哥帮忙私了,结果这对难兄难弟双双获刑。11月28日,三门法院一审判决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蒋某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判处拘役6个月。
  杨某今年26岁,有两个女儿,在三门健跳开了一家小店卖油漆,小日子过得还算平稳。今年7月27日,杨某一个朋友过生日,晚饭后一群人到一家娱乐会所唱歌,直到第二天凌晨1点多才结束。走出大厅时,杨某看到坐台女小雨(化名),便开车将小雨带到健跳大桥下,在车内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后杨某独自离开,小雨一时想不开,从健跳大桥跳进海中企图自杀,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救起。
  杨某知道后,找到表哥蒋某帮忙私了。当天下午,蒋某约小雨见面,两人约定蒋某给小雨6万块钱,小雨则作伪证,称她与杨某是男女朋友,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之后,蒋某便将6万元打给小雨,两人还核对了一番虚假口供。安排妥当后,杨某到派出所投案,小雨也到派出所找民警作了伪证。但由于小雨的笔录前后不一,引起了警方怀疑。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杨某和蒋某均自愿认罪,杨某说自己是因酒喝多了才一时乱性。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违背小雨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蒋某帮助杨某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均成立,并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