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开出秋冬季节森林防火期的第一张罚单

11.11.2014  18:15

  近日,衢江区森林公安接到群众举报,在黄坛口乡黄坛口村石门坞山有村民烧山。接到举报后,森林公安民警迅速赶到并制止。经查实,违法嫌疑人在干农活时为了贪图方便,点燃明火欲将山上低矮灌木和杂草烧除的情况属实,且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关许可。

  依照《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项即“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农业生产性用火、但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衢江区森林公安局于当天对违法嫌疑人处以500元的罚款。

  今年,衢江区采取多项举措,持续保持对全区森林消防工作特别是森林防火期的高压态势。区政府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衢江区森林火灾重点整治乡镇管理办法》。区森林消防指挥部成立2支区级森林消防队,先后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和高压水泵接力灭火实战演练5次,切实提升“引水灭火”实战能力。森林公安根据省林业厅统一部署,开展“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大会战”、“雷霆三号”等一系列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衢江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