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四项举措实施文化“精准扶贫”

05.05.2016  14:37

   一是抓认识。 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重点市县提升工作为契机,深入实施“四张清单”工程,将之纳入地方党政一把手的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中,进一步加强文化工作标准化和刚性化。

   二是抓投入。 严格落实市、县两级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约束性规定,鼓励县(市、区)政府采用融资、租赁、利用民间资本等方式,筹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补齐文化建设资金短板。

   三是抓项目。 将文化艺术中心、文化馆、图书馆、非遗馆、乡镇文化站和村级文化活动中心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倒排建设时序、明确建设任务,确保两年内全市重大文化设施建设达到省定标准。

   四是抓指标。 严格对照《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5-2020)》中的各项指标,逐条梳理完成情况,分析部分完成或未完成指标存在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强化措施;加强与同类市指标的比较分析,明确下步工作提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