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公安对侵害民警执法权益行为“零容忍”

24.10.2018  09:14

  中新网浙江新闻10月23日电(记者 周禹龙 实习生 施紫楠 通讯员 毛华届 罗建军)日前,衢州开化一男子方某因在微博上使用侮辱性词语公开辱骂执法民警,被衢州警方依法作出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据了解,这是衢州2018年以来,因侵害民警执法权益行为被行政处罚的第81人。

  “无论是谁,只要侵害了民警的执法权益,我们一律‘零容忍’,组织一定会为民警撑腰壮胆。”衢州市副市长、衢州市公安局局长王顺大多次强调,对侵害民警执法权益行为,发现一起便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一直以来,衢州市公安局坚持“刚柔并济、严爱相融”原则,在严管队伍的同时,高度重视民警维权工作,建立了民警依法履职免责、不实举报督察正名等制度,依法查处暴力袭警、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旗帜鲜明地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

  目前,衢州市公安机关已基本实现民警维权案件第一时间报告报备、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第一时间打击查处、第一时间慰问救济和第一时间发声宣传。

  截至10月15日数字统计,2018年来,衢州市共发生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115起,涉及民警(辅警)167人次。为切实维护法律权威,该市公安机关已依法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益行为人130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40人,行政处罚90人,18人向受侵害民警进行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

  2018年来,衢州市相继出台《衢州市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益若干规定(试行)》和《衢州市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督察正名工作制度》,制定民警维权工作救治、慰问、心理疏导等举措,各单位领导第一时间上门看望、慰问执法工作中受到侵害的民警(辅警),并按标准发放慰问金,2018年已累计发放慰问金13.6万余元。

  下一步,衢州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暴力袭警及恶意投诉民警(辅警)行为,同时更加重视对民警(辅警)安抚慰问标准、侵权对象民事追偿同跟进、督察正名同落实的督导检查,切实为衢州市民警(辅警)依法维权撑好腰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