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天包吃住 “研究费用”3200元 街头小广告悄悄在招人试吃新药

06.10.2015  08:50

读者黄先生在一家快餐店发现的小广告

网友:试药不能游离在法律之外

昨天,黄先生来电:刚才在中山路上看到一个招聘志愿者的小广告,说是杭州有医院想请人做一个临床药物试验,11天给3200元,包吃住,不知道真假?

这张小广告,贴在中山中路官巷口一家已关门的快餐店门上。

广告纸很小,A4纸还裁成了一半。看得出,这家位置不错的快餐店关门后,装修、美容、搬家等很多小广告都贴上门来了,那些超过A4纸规格广告,都已被撕落到玻璃门里侧。这张稍显低调的招募广告则还挂在一角,标题是:11天包吃住,给3200元。

至于正文内容,要靠近了才看得清,内容大致是要招聘志愿者,用于临床药物试验。主要副作用为嗜睡(怕“嗜睡”这个词不够通俗,还加了个括号,解释为“想睡觉”)。写明了试验周期是两周,每周只需口服一次药,最低剂量。写明了两周的“研究费用”为3200元。

当然,小广告上还注明了要求:首先是要在1984—1994年出生;其次是实验前3个月没有献过血,没参加过别的试验——这个要求后面还用括号注明,意思是如果参加了别的试药试验,联网可以查询得到;第三个要求是试验期间需要待在医院,不能乱吃喝东西。

我按照小广告提供的电话打过去,是杭州的号码。

接通后,一个自称姓林的男子先问,你看清楚条件了吗?除了年龄、性别之外,还有一些没有写上去。比如你抽不抽烟?哪怕喝点酒都没关系,但别抽烟。上一次有个志愿者,身体各方面都很棒,就因为有抽烟史,体检时被刷下来了。

在他所有的要求中,我都按最好的报,林先生在电话里显得很高兴,说你有什么顾虑,电话里全部都说清楚吧!

我问他,这个试药志愿者,为什么要靠贴小广告来应征,显得这么鬼鬼祟祟?

林先生说,他是中介,但实际情况还是了解一些的,药品试吃员一直都有的,只是相关医疗机构不大愿意公开,其实都是安全的,只是听上去不好听,怕公开后社会上有不好的说法。像他们这样的中介,通过一些办法,可以短期内找到试验志愿者,他们为医学做出贡献,又能拿到钱,中介也会有10%的提成。

再问林先生,这种做法是不是违规啊?它到底有没有风险,包括道德上的风险?

看我问得这么仔细,林先生压低声音,透露了一个秘密,说他自己也是从试验志愿者做起来的,十月份的试吃临床试验,他可能也会去。“在医生身边,你吃点药,还要害怕啊?”林先生反问我一句,你是哪所大学的?过来应征很多都是本地大学生,他们身体素质好,没有沾染社会不良习惯,做试验的医生最喜欢,吃药后抽取出的血清,也最能检验出新药效果。

林先生还说,要是真的有做志愿者的诚意,也不要问哪所医院,把个人信息编辑好,发到他的手机里,等他跟医院接好头,就给个信息,他带过去,身体测试也会帮忙过关,毕竟他们也是要到志愿者体侧过后才签协议。每个志愿者,他们拿320元的提成。

关于试药问题,昨天我试着咨询几家大型医院的医生,都没有得到直接回复。

网上查了一下,最近百度上也有人在问试吃药品的法律边界问题。

有网友给出这样的回答:对于新药品的试吃,不能让药品研制方自己寻找试药人,而是应该交由国家有关实验室处理。首先试药对象应该先是动物,给患有和人类同样疾病的动物服用,看看治疗效果如何。效果比较明确的,再让试药人试用;其次是试药须有严格界限,每位试药人一年不能参加多次试药,因为药物对于有病者有好处,而对于健康者则没有好处。

也有网友说,试药是需要的,但是不能游离在法律之外,需要法律对试药人进行到位的专门性保护,不能让他们成为地下组织,而应该登记造册,由国家药监部门统一管理,以便最大程度维护他们的健康权益。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刘兆亮 文/摄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