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步伐加快

16.12.2014  18:57
前不久,国家工商总局召开通气会,向社会通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情况。统计数据显示,广东深圳、福建厦门及上海自贸区作为商事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在全国率先实行了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示系统在企业监管中的作用已经开始显现。

        记者浏览厦门、上海、海口等地工商局官方网站发现,这几地工商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已经陆续向社会公示。

        截至12月15日,通过上海市工商局网站可以查询到436条记录。在这些信息中涉及的案件中,工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最早为10月29日,最晚为12月9日,且在不断更新中。公众点击上海市工商局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链接,会进入一个“案件查询”的页面,其下方就是上海市工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案件名称和详情。详情以链接形式显示,点击详情链接,即可查看行政处罚信息。

        12月4日,来自厦门市工商局的信息显示,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改革红利持续释放。至11月底,该市新登记各类商事主体6.36万户,同比增长80%。98%的新设内资公司选择“零首付”出资,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成为改革措施的最主要践行者和最大受益者。

        与此同时,厦门市工商局信用监管手段初见成效,已经确认2185家商事主体通过住所无法联系。该局将885家通过住所无法联系的商事主体及未按期公示2013年度报告的13936家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592条工商部门行政处罚信息。

        12月12日上午10时,记者登录厦门市工商局网站查询发现,行政处罚信息已增加到612条。与上海市工商局不同的是,上海市工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可以下载行政处罚决定书,而厦门市工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是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近日,海口市工商局在其网站公示了521户显示经营异常的市场主体信息,同时公布了127条行政处罚信息。记者梳理发现,被公示的商家主要存在14种违法事实:销售不合格(“三无”)商品、商业贿赂、商标侵权、无照经营、经营电动车未建立进销货台账、擅自发布户外(印刷品)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虚假宣传(广告)、未明示促销期限、违法广告、促销抽奖金额超过5000元、合同违法、存储禁止一次性塑料制品。(详细情况见下图)

        海口市工商局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包括案件名称、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名称、日期等摘要内容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件)。此举在全国实现了“两个率先”:率先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要求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率先实现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示。(右表为海口市工商局行政处罚信息相关情况摘要)

        此外,今年4月,海口市工商部门将2014户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和经营户列入了市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在新成立的企业中担任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

        此外,记者联系北京市工商局获悉,该局自建立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来就开始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该系统显示,截至12月12日,由工商等相关部门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已经达到236013条。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更多的行政处罚信息将展现在广大市场主体面前。这些信息就像一个个信用“污点”,必将在市场主体今后发展中起到制约限制作用,从而促进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