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春风行动”首次出台特殊大病医疗救助办法

13.02.2015  13:41
  2月12日,记者从市春风行动办公室获悉,为切实减轻我市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改善其家庭生活条件,根据我市社会保障制度实际,市春风行动办公室首次制定出台了《杭州市“阿里巴巴•春风助医”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从现在开始,我市重特大疾病患者2014年度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在5万元(含)以上的,根据家庭困难情况,只要符合救助条件的,可向“春风行动”申请医疗救助。
  《办法》规定,具有本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和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杭州老城区)常住户籍,且按规定参加杭州老城区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需同时具备下列两种条件,可按程序申请获得医疗救助。一是经杭州主城区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患有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疾病(以下简称重特大疾病)的,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有关救助后,当年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仍然较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群众;二是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个人当年承担的医疗费超过家庭总收入的。
  《办法》同时明确了救助标准。重特大疾病患者自然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杭州市主城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个人承担的医疗费扣除各类补偿和补助后仍然较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给予一次性“春风行动”救助,救助标准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在5万元(含)以上的,根据家庭困难情况,给予15%的救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且原则上每人每年救助一次。
  《办法》还规定,如遇下列情况不能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是有责任人的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伤害、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及其他违法犯罪者;二是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应当如数追回全部救助资金,并取消其医疗救助待遇。如未按规定退交的,其今后提出的“春风行动”有关援助申请均不予受理。
  据介绍,申请人可从杭州市春风行动网站(http://www.hzcfxd.org)下载《杭州市“阿里巴巴•春风助医”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表》,也可到各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或杭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领取申请表。申请人需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家庭收入证明和申请表,向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或杭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递交材料。经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审批后,由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通过银行卡形式向申请人发放救助金。(通讯员 罗昙 本站记者 唐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