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社会治理的多元路径分析

01.02.2020  17:30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沈永东、应新安在《治理研究》2020年第1期刊文指出:行业协会商会是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主体,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有研究大都关注行业协会商会的经济服务功能或从现象出发描述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社会治理,而较少从理论视角去构建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与机制。基于多中心治理理论与自主治理理论提出了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社会治理路径与机制的分析框架: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社会管理的辅助机制、参与社会自治的补充机制与参与社会共治的协同机制。通过对温州市行业协会商会案例的考察发现,温州商会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安全生产等社会管理事项,开展行业自律、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环境自治等社会自治领域,以及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培养社会人才充分就业与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等社会共治方面进行了探索性实践。为了更好地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社会治理,党委与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行业协会商会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多元化角色,同时要赋权赋能行业协会商会以增强其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