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委副书记葛益平对深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提出要求

25.12.2015  17:48

  12月24日,台州市举行2015年度市级机关优秀法治宣传项目评比。台州市委副书记葛益平出席。进入优秀法治宣传项目复评的20家市级部门以PPT的形式进行了情况汇报。评比活动邀请省普法办和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协社法委、市委宣传部领导担任评委。通过现场打分,台州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大民讨说法”》等项目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
  在对获奖单位现场表彰后,葛益平就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推动普法主体责任的落实。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使国家机关尤其是执法部门的普法主体责任更加明确,既有利于提高执法者自身的法治素养,推进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又有利于全民普法。各级各部门尤其是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普法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各部门的法定职责,是一项基本的工作职责,而不是部门附带的、衍生性的工作。除了执法机关外,非执法类其他所有机关,包括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也都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本部门本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制度,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二要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和管理服务对象的用法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普法工作措施。把推进普法工作跟干部法治素养提升结合起来,要组织多形式的培训,使干部更好地掌握政策法规,重视采取法律手段,善于讲理说法和运用法定程序办事。坚持“以案释法”,把法治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在办案执法过程中要把法理问题讲透讲明,重视依法处置具体事例对群众产生的法治影响。要拓展广场、公园、场馆的法治传播功能,完善车站、机场、医院、银行等法治宣传设施,提高各种户外广告媒介的公益普法占比,重视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的运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普及法律知识,让群众看得懂、学得会、记得住、易遵行。 三要建立健全法治宣传的绩效评估机制。 要积极拓展思路,不断在实践中完善普法工作的推动落实和绩效评估机制。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特点,精心策划实施法治宣传教育项目,每年要对拟开展项目的活动内容、对象、方式、实施时间等进行明确,并向市普法办报备。市普法办要对各部门申报的法治宣传项目进行定期检查落实,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组织督导等方式,对相关责任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宣传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办,适时对各责任单位的普法工作动态进行通报。除了组织年度优秀法治宣传项目评比外,还可以把实施对象对该法治宣传项目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纳入评估体系,综合考量法治宣传项目的成效,真正使普法工作“”起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