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先灵葆雅制药有限公司-准予行政许可

17.03.2015  02:02
单位名称/申请人: 上海先灵葆雅制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 PAM POON CHENG           你(单位)于 2015年3月3日提出的药品广告备案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药广备受201500174)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备案!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