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四步走”部署落实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07.08.2015  13:09

 

  为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基础,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深刻吸取陕西咸阳“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河南平顶山老年公寓“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等事故教训,龙泉市迅速部署落实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统筹推进,注重行动实效。把本次专项行动与已经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十打十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五覆盖”、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社会化服务和网格化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实现各项工作相互推动,相互促进。 二是抓住关键,狠抓主体责任。围绕“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这一关键,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决落实挂牌整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整治措施。对符合“四个一律”和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处罚情形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员都要依法进行经济处罚,切实推动各类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持续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是查改结合,注重长效建设。通过行动深入探究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正视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执法,同步加强职业病危害检查的覆盖面和频次。通过加强网格化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以及落实激励约束措施,推动安全管理能力薄弱的中小微企业主动寻求社会专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进一步提高中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措施,淘汰一批安全隐患多、生产技术落后的企业,进一步提高区域和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 四是落实责任,严格问责制度。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市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职责履行不到位,而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或因此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对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履行、工作不到位、隐患整改不落实而发生事故的各类企业,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切实推动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