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落实四项举措强化森林督查工作

28.08.2018  17:47

  海盐县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快推进2018年度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推进2018年度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遥感判读数据和海盐县工作实际,保质保量完成森林资源督查自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建立常态化的监督和执法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及时回复,可以有效遏制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为此,该局严肃对待此项工作,成立森林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科室负责人任副组长,抽调县林特站、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依据《森林督查技术方案》及时开展自查工作。

  二、充分准备,认真排查。该局统筹正在进行得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对辖区内三个变化图斑进行排查。前期根据遥感判读数据,准确定位,查阅资料,再通过实地勘查、走访群众等,完成了变化图斑的自查工作。经核查,三个图斑原地类均为非林地,未发生违法行为。

  三、广泛宣传,打下基础。该县虽地处平原,林业工作不是重点,但是此次森林资源督查自查工作,该局也开展了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百姓掌握了林业法律和知识,为稳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严格执法,长效管理。为切实保护林地资源,该局下一步将以定期巡查、严格执法的形式,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一但发现存在破坏林地资源、涉嫌占用林地的行为,及时制止、依法查处。同时,加强林地征占用审批管理,严格审查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海盐县农业经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