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落实主体责任 构建档案安全新格局

24.08.2017  11:32
      近年来,福建省档案局馆狠抓新形势下的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强化对档案安全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档案安全防控和治理,不断完善档案安全保障,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工作新格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有关档案安全的文件精神。2016年7月,福建省档案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意见的任务分解方案》,要求局馆各处室对标分解方案,逐条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完善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把档案馆(室)列入当地治安保卫重点保护范围,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2017年6月以来,省档案局馆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在全国档案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分析省档案馆以及全省档案部门档案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落实。

        二是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完善档案安全工作领导机制。福建省档案局及时主动向省委分管领导和省政府联系档案工作领导汇报,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时任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郑晓松在2016年5月到省档案馆调研时,对档案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梁建勇在2017年全省档案局长馆长会议上强调,档案安全永远是档案工作者的首要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档案局有关档案安全的文件精神,强化对档案安全工作领导,切实把档案安全工作作为档案工作的重点列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抓紧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档案部门依法监管、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负责”的档案安全责任体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防范体系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安全长效机制。梁建勇还结合福建台风、雨水比较多的实际情况,要求组织全省档案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强档案容灾备份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档案馆项目建设,对建设缓慢特别是对消除“危房馆”推进不到位的,要对党委或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截至目前,福建全省已建成投用综合档案馆24家、在建17家、正在规划设计22家。各市县区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也分别对加强档案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档案安全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担责”原则,认真落实档案安全职责,建立以分管局领导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为安全工作职能处室,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为本处室(中心)安全工作责任人的组织架构,落实档案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及时修订并印发《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安全保卫制度》等,连续3年在省档案馆开展“安全消防月”系列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加大检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安全工作作为监管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档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一方面将影响档案安全的六类风险治理纳入日常执法检查与监督指导以及局领导下基层调研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主体责任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彻底、制度建设是否健全、安全监管执法是否严格、监管体制机制是否完善、安全基础是否扎实、应急能力是否过硬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彻底排除档案安全隐患,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档案“双随机”抽查工作,督促各设区市档案部门将档案安全工作列入业务检查指导工作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五是突出问题导向,确保档案信息绝对安全。针对今年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和在厦门举办的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2017年3月,福建省档案局专门召开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会议,分析面临的形势,部署档案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2017年4月—5月,省档案局组成检查组,分别对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档案局及部分县市区档案局等分布式档案网站、数字化外包等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六是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档案安全意识。在全省档案系统内组织开展档案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档案工作者充分认识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档案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确保档案安全。

        下一步,福建省档案局将继续争取党委政府领导重视,保证档案工作所需人力、物力、财力,不断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和发展环境;依法加强监管,全力推进全省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提升档案安全管理水平;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档案安全责任意识强、技术水平高、业务素质好的档案干部,为档案安全工作提供人才支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档案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