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立足三点破解野生动物监管难题

19.05.2020  16:17

  莲都区林地面积175余万亩,森林覆盖率76.84%,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生物多样性丰富,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黑麂、云豹、黄腹角雉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鬛羚、中华斑羚、白鹇、大鲵等,新物种有丽水树蛙、丽水异角蟾。该区坚持环保理念引导、加大野生动物监督检查,关停野生动物经营场所,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一、紧抓节点,破解环保理念“入心难”。 一是疫情防控求深度。今年1月,该区第一时间成立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落细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共派出174个检查组1656人次,检查各类场所588个,向活动经营场所送达《停止陆生野生动物经营交易通知书》,向广大市民发放《拒食野生动物倡议书》,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和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宣传倡导求广度。长期以来,野生动物具有药用滋补价值等思想观念尚未根本转变,食用野生动物现象仍然存在。对此,莲都区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重视运用网络和“三微一端”(微博、微信、微视频、新闻客户端)等新兴媒体,通过新闻报道、文化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改变食用野生动物的错误观念。三是动物救助求速度。2017年以来,为及时救治野生动物,在市区确定1处救助点,联合110报警系统,借助社会力量,共救助野生动物292只。今年以来,丽水本地“老白谈天”“处州日报”“莲都新闻”等多家新闻媒体,及时跟踪报道20余条野生动物救助专题新闻,讲好野生动物小故事,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有力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思想意识。

   二、突出重点,破解监督检查“深入难”。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野生动物市场“零买卖”。全面检查市区范围内的农贸市场、小型餐馆以及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关停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并做好野生动物繁育场所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二是强化林区危害野生动物安全“零隐患”。2018年发布《关于公布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划定禁猎区,确定每年4月1日至8月31日为禁猎期,在禁猎区和禁猎期禁止任何形式的捕猎。疫情以来,迅速开展清剿狩猎工具统一行动,利用宣传广播、张贴通告、发放一封信,全天候巡查等手段,禁食禁捕野生动物。三是强化交通要塞定点执法检查“零遗漏”。在莲都区金丽温高速、丽龙高速、330国道主要入境通道,结合疫情查控24小时不间断严格排查出入境车辆人员,杜绝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行为。同时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及政府令。截至2月23日,共排查车辆9.5万多辆次,没有发现野生动物运输行为。

   三、搭建支点,破解责任追究“推进难”。 一是首创源头司法保护。联合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在莲都峰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全省首个野生动物源头治理司法与行政保护基地,划定新物种“丽水树蛙”重点保护区域,积极探索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和生态修复新模式,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机制,严惩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为,全力推进野生动物保护源头治理。二是建立快速查处机制。将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列入日常性工作,通过部门联动和执法联勤等手段,落实分片责任、强化事前预防,实行“5+2,白加黑”监督受理制,公布 24 小时举报电话,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建立快速查处机制,从猎杀、收购、运输、出售等多环节全链条查处,常态化严打,斩断伸向野生动物的黑手,以严格监管谋求常态长效。三是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1月21日以来,对全区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和养殖场所、菜市场、花鸟市场进行地毯式排查,关停野生动物经营活动场所14家、人工繁育养殖场22家。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4起(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3起),收缴猎夹、猎套、刀具等各类物品91件,救护野生动物19只。

(丽水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