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森林公安以“三新”保护林区资源

29.03.2016  17:56

  莲都区群众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在不断提高,但是滥砍乱伐、乱占林地、乱捕滥猎现象仍然存在。莲都区森林公安局从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破案能力,提升民警素质入手,全力稳定林区治安秩序,确保林区资源安全。

  一是执法办案有新突破。先后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行动,开展“清火行动”、“雷霆一号”、“雷霆二号”、“雷霆三号”、“禁种铲毒“等专项行动。2015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5起,其中:刑事案件11起,行政案件24起;共处理违法人员36人,其中刑事处罚12人,行政处罚24人,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300余株。其中,立案处理森林火灾刑事案件5起,5名犯罪嫌疑人受到刑事处罚。有力地打击了涉林违法犯罪行为,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是侦破能力有新提高。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精干警力,做好东阳市“11.10”特大野生动物制品案件协查及牵连案件立案查处工作,及时侦破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收缴非法买卖的象牙等制品388件。一年来,依法处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10起,罚款270余万元。通过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的成功查处,极大地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保护了森林资源,巩固了生态建设成果。

  三是民警素质有新提升。建立健全执法系统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机制,规范立案、笔录制作、证据收集、程序规范、案件处理及法律文书的填写制作程序。做好森林公安基层基础信息管理工作。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民警的规范执法能力,提高办案质量。经手办理的案件未出现错拘、错捕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维护了森林公安的执法形象。(莲都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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