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春节期间实现森林火灾零发生

27.02.2015  11:31

  春节期间,是森林火灾高发期,莲都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强化宣传、积极备战,把各项森林防火预警防范和扑救措施落到实处,实现了春节期间森林火灾零发生。

  一是落实责任,强化督查。2月9日区森林消防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2月15日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森林消防工作会议,重点布置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区政府与各森林消防责任单位签订了2015年森林消防工作责任书。春节前,林业局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区各森林消防责任单位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门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到人。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意识。2月13日,制定了《莲都区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全面铺开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春节期间,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消防宣传活动,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印发通告200张,悬挂宣传条幅200幅,向各乡镇领导发手机短信1000条,向全体护林员发3000条,提高干部群众的火灾防范意识。

  三是强化措施,积极备战。春节期间,由林业局主要领导带班,严格实行专人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保持通信畅通,确保指挥调度高效灵敏。全区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全员待命,靠前布防,严阵以待。各扑火队做好扑火机具及设备检修、维护和添置工作,节前全区更换风力灭火机3台,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补充了扑火机具20台,并加强防火物资储备库的管理,保证扑火物资充足。春节期间全区出动扑火队员150人次,处置森林火情3起,实现了有火不成灾的目标。

  四是管理火源,消除隐患。春节期间全区334名护林员全员上岗,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处置;森林公安出动警力50人次,制止违规野外用火10余次;区森林消防指挥部组织南明山管委会、水上派出所以及万象、紫金、岩泉街道有关人员,在除夕夜展开“孔明灯”整治活动,收缴孔明灯500余只。(莲都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