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四个一”植绿护绿保生态资源

22.11.2018  14:34

  莲都区大力实施生态建设保护工程,加强重点区域绿化,严格依法治林,不断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以“四个一”保障森林资源稳步增长。

  一是种好“一棵树”。全面完成2018年绿化造林工作,完成人工造林1701亩,是任务的426%;完成迹地更新1645亩,是任务的235%;完成平原绿化1378亩,是任务的551%;完成森林抚育38921亩,是任务的108%;建设珍贵彩色森林10333亩,是任务的103%;种植珍贵树46.7万株,是任务的129.4%;四旁植树15.9万株;完成通道沿线健康林建设81313亩。逐步形成了季相分明、层次丰富、色彩多姿的森林景观。

  二是美化“一个村”。着力抓好一村万树行动,全面摸排莲都区208个村庄,明确了三年计划两年建成的目标,对9个示范村按一村一规划要求编制方案,2018年建设示范村6个,2019年建设3个。主要按绿化美化型、林果结合型、林旅融合型及林苗结合型四种类型建设“一村万树”示范村。确保形成一村一品、一路一景、一树一业的乡村绿化美化和林业产业发展格局。目前,《丽水市莲都区“一村万树”示范村建设规划(2018-2020)》已通过评审。示范村已新植乔木1480株,其中珍贵树种1250株。

  三是建好“一个区”。积极开展峰源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争取专项资金145万元,用于保护区界线矢量化、生物多样性监测样地、葑垟湖特别功能区野生蛙类保护等项目以及农田中止茭白种植补偿等政策处理。到目前,已全面完成峰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界线矢量化工作。保护区未发现有采矿、采伐、狩猎及开荒烧荒等违法行为,在核心区缓冲区范围内没有旅游开发、新水电开发等活动。经省市环保林业等部门联合检查,在开发活动、管理能力、科研宣教等方面均未发现问题,保护区生态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四是管好“一片林”。加强林地林木管理,为全区林地科学管理提供保障。严格审核审批林地征占用项目,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凭证采伐,有效推进依法治林进程。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保障森林资源增长。根据最新二类调查成果,全区森林覆盖率77.2%,全区活立木蓄积4969001立方米,2007年至2017年由3354645立方米增加到4969001立方米,期间净增1614356立方米,年均净增率4.01%。(莲都区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