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公路“水毁”纳入财产保险试点一周年

28.09.2015  01:09

  探索公路管养平时有人管,坏时有人修,资金有保障的新模式。
  丽水市莲都区公路财产损失综合保险试点经过一年时间的运行,莲都辖区内,975公里乡村公路,已初步形成了“出险及时报,损毁及时修,资金及时到”的管养新局面。


  资金缺口大,水毁修复遭遇“挡路虎


  2014年,11月25日,一场暴雨后的第五天,保险公司便将一笔理赔金交到了峰源乡政府的手中,受毁公路的抢修得以顺利进行。这是莲都区公路财产综合保险省级试点工作结出的第一颗果实。“以前一到雨水多的季节,就是我们乡政府最发愁的时候。一场暴雨过后,公路边坡塌方,挡墙倒塌,路面冲毁,水沟堵塞…….我们的农村公路就会变得‘伤痕累累’,修复起来又变得遥遥无期。”峰源乡分管交通工作的副乡长黄琮竣对于公路未上“保险”之前,公路发生水毁灾害,修复资金缺口大、拨付慢、到位难的困难依旧记忆犹新。这也是莲都辖区内所有乡村公路普遍面临的管护难题。
  莲都区管养的农村公路总里程达975.8公里,其中县道183.6公里、乡道51.1公里、村道710.8公里、专用道30.2公里。公路等级低,主要为四级和准四级,而且多是依山、依水而建,为临水临崖路段,抗自然灾害能力弱,每年出现的水毁、塌方现象严重,需比平原地区投入更多的养护经费,形成较大的资金缺口。
  而根据《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规定,乡村公路实行“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每年省里并没有专门的水毁补助资金,都需要靠自身争取。与此同时,即使向省里争取到部分水毁补助资金,也需要等到次年5月份,由省里统一拨付,从而造成水毁资金拨付慢的瓶颈。公路水毁之后,由于资金无法及时到位,不能及时修复,往往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变,并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


  转变新思路,给乡村公路“上保险


  “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将公路养护推向市场!”因体制原因造成的水毁资金拨付慢,修复资金存在较大缺口等原因造成水毁路段无法在第一时间修复等问题,就必须从机制上进行突破创新。
  2013年5月,莲都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蓝小华带队,奔赴重庆彭水等地考察,欲建立符合莲都自身发展的农村公路水毁保险机制。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酝酿,2014年8月28日上午,莲都区人民政府与浙商保险浙江分公司就莲都区公路财产损失综合保险项目举行合同签约仪式。这标志着莲都公路财产损失综合保险全省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由此,全区境内总计975.8公里的195条农村公路,均被“上了保险”。保险期内,保险公司将对这些公路包括路基、路面、边坡、挡墙、涵洞、桥梁的修复、重建受损项目予以赔偿。
  “刚上保险两个来月,一场暴雨,就造成峰源乡村道大大线至横坑路段,多处发生边坡塌方,造成车辆通行中断,报案之后,五个工作日内,我们就领到了只险赔付金,修复工程顺利进行并完工。”据统计,截至2015年8月底,莲都区农村公路报案73起,定损72起,定损率96%。涉及12个乡镇(街道),47条公路,出险率100%。
  围扰莲都区多年的农村公路养护难题已“迎刃而解”。


  实现“三赢”,打造公路养护“莲都样本


  莲都区率先在全省开展公路财产综合保险,一举破解了多年以来农村公路养护的难题,也正是得益于莲都区交通运输局奋勇改革的强大助推力。
  “如今,莲都区也已基本形成公路养护‘平时有人管,坏时有人修,资金有保障’的新局面。
  公路财产损失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实施以来,从机制上突破创新,加快了公路设施修复重建的速度,全面实现“即修即赔”,与以往省级水毁补助资金于次年5月统一拨付、区本级每年10月定期拨付相比,大大缩短了资金到位时间,促使水毁设施修复重建工期至少缩短30%。
  同时,农村公路财产保险从机制上突破创新,保费由区级财政全额补助。修复重建资金由原来的乡镇(街道)财政先行全额垫付再向上级路管部门逐一申请补助,变为保险公司“即修即赔”,有效破解了乡镇(街道)修补资金筹措难问题。而区财政出资,将区管公路参保的模式,实现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优化配置,提升政府承担公路抗大灾、保平安的能力。
  莲都区公路财产损失综合保险试点,实现了政府、百姓、企业互利的“三赢”,也进一步提高了养护责任人的工作积极性。莲都区交通运输局将围绕快速理赔的“”字和修复工程质量的“”字,做足做细这两篇文章。通过规范管理、严格操作、不断完善,力争早日形成莲都经验,莲都区公路财产损失综合保险全省改革试点工作打造成为新时期公路管养的“莲都样本”。(丽水市交通运输局报送)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发展迅速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良好,截止到9月底,12个重点物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