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全面保障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开展

04.12.2018  14:51

  莲都区全面加强对全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挥各项防治工作,统一松材线虫病预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思想认识,督查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具体落实情况,从明确责任、建设队伍、强化检疫三方面入手,保障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开展。

  一是明确防控责任。以《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书》形式把防治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到有关乡镇、街道、林场(责任主体单位)领导的任期目标责任制中,真正做到政府领导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政策措施到位、防治资金到位。建立具体监管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切实承担起疫情普查和疫木清理工作的法定职责。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森防检疫队伍、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培训,建立由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专业人员、林业站技术人员和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员及村级护林员组成的层级疫情监测网络。各责任主体单位建立疫情信息专人报送制度,采用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用有相关资质的监理队伍,提高防控效果。

  三是强化检疫执法。加强对周边木材加工经营企业及使用松木包装材料单位的检疫执法力度。组织人员深入电力、电信、移动等工程建设场地,以及公墓建设、农村房屋建设等所在地对使用松木情况进行检疫执法检查。禁止未经严格检疫的松木及其制品运输出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松枯死木非法经营和加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到松材线虫病发生区调运松木及其制品,调入的各种松木及其制品应在调运物品到达次日起5天内,报请区森防检疫站复检。

(莲都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