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五突出”备战清明节森林消防

05.04.2016  14:59

  针对清明节期间,市民祭祀活动集中,扫墓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习俗尚未从根本上转变,野外火源管理难,森林火灾隐患大的现状,莲都区“五突出”备战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

  一是突出责任落实。区人民政府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国有林场签订了责任状15份,乡镇(街道、林场)与村委会、林区及农户、护林员层层签订了森林消防责任书,把森林消防工作责任分解细化到各责任主体单位;3月27日下发《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28日晚召开全局干部会议,对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与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二是突出宣传教育。制定《2016年莲都区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方案》,3月5日,区林业局组织局干部和森林消防志愿者开展森林消防“进社区”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送宣传袋2000只,宣传教育面在5000人次以上;3月19日举行了森林消防宣传万里行启动仪式,组织15辆宣传车在全区各地不间断巡回宣传;印制《森林防火十不要》宣传单50000张,在清明节期间向群众宣传;更新森林消防宣传牌300平方米,制作森林消防宣传红袖章1500只。

  三是突出火源管控。3月4日,区政府发布了“森林禁火令”,明确3月5日至4月10日为全区森林禁火期,禁止炼山、烧荒烧灰、烧田坎和上坟烧香烛、放鞭炮等一切野外用火;各乡镇(街道)加大巡查力度,组织护林员全员上岗巡查,有条件的地方将组织乡镇、村干部设点检查;区林业局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分成7个组,其中巡查组4个,清明节期间到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展森林消防巡查宣传工作。

  四是突出应急准备。结合省森林消防以水灭火示范县建设项目,新建了“以水灭火”队伍4支,目前全区已建“以水灭火”队伍8支,人员278人;强化对森林消防扑火队伍的培训演练,提高了广大扑火队员的实战水平,3月份区防火办组织5支区直属森林消防中队举办了6次培训,受训人达190人;完善森林消防装备建设,提高装备水平,今年新配备了高压水泵8台,砍刀300把,扑火拍200把,手提式风力灭火机15台。清明节期间,各森林消防队伍集结待命,严阵以待,一旦有火情立即出发,及时扑救,确保有火不成灾。

  五是突出案件查处。森林公安机关加大“2016利剑1号”清火行动力度,严厉打击野外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和生产性用火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肃查处森林火灾事故肇事者。现已共查处森林火灾案件2起,起诉2人。以案为龙头,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有效地打击和震慑了纵火违法犯罪分子,教育了广大林区群众。(莲都区林业局)

网站地图 隐私声明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