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300多家医院“团购”药品 49种获批发价

04.12.2015  13:28

对于药价,再怎么降大家都欢迎。近日,《温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下发。今后,温州的药品进价在省药械采购平台价格基础上,还可以通过医疗机构抱团跟药企谈判的方式拿到更低的“批发价”。简而言之,最快明年年初,温州的药品价格又将迎来一次降价。

药品价格为什么能降下来?老百姓什么时候能够享受到药品降价的好处?哪些地方能买到降价后的药品?昨天,市卫计委规划财务处处长黄瀚海、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联合体办公室主任林中对《方案》进行了解读。

什么时候会迎来降价?

最快明年初

方案》要求,确定药品采购成交结果后,医保目录内药品,按医保支付标准结算。在省新一轮医保支付标准出台前,医保目录内药品实际采购价格和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公布的集中采购价格之间产生的差额,医疗机构向患者让利30%。非医保目录内药品据上执行。医疗机构药品实际采购价格低于药品实际销售价格的差额部分上缴同级财政,并在对医疗机构的药品成本控制和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后,依据考核情况奖励医疗机构。

解读:假如一种药品,经医疗机构和药企“讨价还价”后,采购价格降到了12元,那市民是不是就能以12元买药了呢?答案是不一定。因为医疗机构的药品是纳入医保支付标准销售的——每年12月份,省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联席会议会根据采购平台产生的药品加权平均价等因素,制定下一年度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如果这批药品在调整的名单内,那么市民第二年买药时就会享受到降价后的价格了。

举个例子,一种药物的医保支付标准为每盒10元,经过联合体与药企的谈判,价格降为每盒9元。按规定,在医保支付标准调整前,该药品的销售价格仍然是10元。不过,为了让市民能更快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红利,《方案》规定,在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调整前,就拿出差价的30%让利给市民。也就是说医疗机构的销售价格将调整为9.7元,给市民让利0.3元,0.7元将上缴财政。等医保支付标准调整到位后,再按支付标准销售。

首轮49种药品的谈判价格预计本月底会有结果,市民最快在明年年初就能看到药品价格的变化。

哪些药会降?

首批选定49种药品

方案》指出,采购联合体将依据全市年度周期的药品实际使用量和药品供需特点,编制药品分批采购目录,根据工作进程分批制定和公布,并结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定期调整。

解读:根据目前全市用药量排名,已有49种药品(包括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内科、神经内科等临床专科常用药)列入首轮采购名单,涉及180余家药品生产企业。联合体将通过网上自由竞价、二次网上报价、面谈机制、专家组评定等方式,与这些药企进行“砍价”。

为什么可以降价?

组团谈判可以拿到“批发价

方案》指出,成立市药品耗材采购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药品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由公立医疗机构共同组成药品采购联合体(以下简称采购联合体),药品价格谈判由联合体办公室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进场组织实施。药品采购将以“带量采购”、“成交确认”的方式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价格谈判。

解读:目前,由全市300多家公立医疗机构组成的联合体已经成立。成立采购共同体后,采购药物会有更多的议价权,像一些临床用量大的药品,拿到手的价格会更低。同时,部分价格较高的专利药品、独家生产的药品,或者是多家医院都在用的药品,均可以通过抱团来“砍价”。这跟我们平时批发商品一样,买的数量多,价格有商量的余地,比单买一件商品要便宜不少。

现在,市民在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买到的药,都是按省药械采购平台的价格采购。而《方案》实施后,对临床普遍使用、采购金额较高的药品,由全市300多家公立医疗机构组成的联合体将以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公布的中标药品为目录,与药企进行价格谈判后采购。如果出现一些达不到谈判要求、价格虚高不下的药品,也可以用同类产品代替。

同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治疗药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片及实行国家和省级谈判确定价格的药品、实行国家或省定点生产的药品,继续按国家和我省现行规定采购。对妇儿专科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及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紧张的药品和暂未列入价格谈判的药品,可由各医疗机构按规定采购。

采用上述办法,既能保证老百姓买到便宜的药,企业不会停产,也能让虚高的药价挤掉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