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老乡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准予行政许可

30.05.2015  01:07
单位名称/申请人: 温州市老乡药品零售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           你(单位)于 2015年4月8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市受201503641)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企业负责人由赵向周变更为郑玉芬;质量负责人由周耕兴变更为赵向周;仓库地址由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镇牛岭村桥下路16号(一楼) 变更为无***。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