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展茅林地鸡专业合作社扶贫基地助农增收

17.03.2015  18:10

舟山市展茅林地鸡专业合作社作为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发挥社会扶贫价值,吸纳周边低收入渔农户参与就业,帮助其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变“输血型”扶贫为“造血型”扶贫,从2011年到2014年,合作社已吸纳扶持展茅街道低收入渔农户百余户,户均增收12000元以上,发挥了巨大的扶贫成效。

1、 制度保障,确保公平。 为保证林地鸡养殖质量和扶贫基地内低收入户收入公平,合作社实行轮场轮户养殖模式。第一批由一部分扶持户在第一个养殖场集中养殖林地鸡,另一部分扶持户在合作社做工(合作社发放每月工资1600元—1800元),第一批中养殖的利润由扶持户平均分配;第二批由在第一批中做工的扶持户在第二个养殖场集中进行养殖林地鸡,第一批养殖林地鸡的扶持户到合作社做工,利润同样平均分配,依次轮换,这样既保证了基地稳定劳动力,又增加了低收入户额外工资性收入,双方互利共赢。

2 、物资供应,轻装启动。 根据低收入户养殖技术不高,启动资金缺乏的情况,合作社免费提供鸡苗,按比例免费提供饲料(超过部分由养殖户自负),缺少养殖面积的扶持户由本社免费提供养殖场地和设施,免收土地承包款,使低收入户“轻装上阵”。同时,合作社对养殖户无条件免费提供疾病防治,养殖技术培训,疫苗免疫等服务,尽可能降低养殖户饲养风险,确保取得预期收益,解决低收入户后顾之忧。

3 、统收统购,保证收入。 合作社严格按照“五统一”饲养林地鸡,为抵御市场风险,养殖户鸡蛋、肉鸡按高于市场价价格由基地统一收购,经本社专人验收,统一包装上市。低收入户田美荣家庭,夫妻双方都身患疾病,劳动能力较弱,家庭基本无收入。2011年被吸纳到基地养殖林地鸡,从300只林地鸡养殖开始,到现在养殖规模扩大到3000只,年收入达到3万元,她不仅掌握了林地鸡养殖技术,还靠自身劳动脱了贫致了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