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宣判一起销售假药案

20.11.2014  11:36
两被告人分别获刑   姐弟俩合伙经营药店,销售从网上买来的三无“进口药”。日前,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销售假药案件,弟弟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姐姐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被告人颜华、颜雄(均为化名)为姐弟关系,颜雄59岁,颜华66岁,两人合伙在苍南经营一家药店。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份,颜雄从陶某(另案处理)的网店购入风湿灵20盒、从陈某(另案处理)的网店购入双飞人药水24盒,从网店“香港祺昌中西药代购”购入黄道益活络油10盒。二被告人明知风湿灵、双飞人药水、黄道益活络油无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号、药品批准文号,仍在其合伙开的药店内予以销售。同年4月14日,该药店被执法人员查获,现场查获风湿灵10盒、黄道益活络油8盒、双飞人药水20盒。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三种药品均系境外生产,无批准文号、医药产品注册证号,系刑法认定的假药,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鉴于涉案药品均系外用药,数量不多,且大部分并未流入社会,没有导致严重后果,结合两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两人均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据了解,目前,假药通过淘宝等网购平台流通的情况比较多见,法官提醒广大实体店主和网络卖家,销售药物一定要审查药品来源以及有关审批手续,以防触法获刑。另外,买家也要擦亮眼睛,防止治病心切,仅凭广告宣传盲目买药从而导致上当受骗。

  虽然网购平台非执法机构,但法官仍建议网购平台适当把关网络药店开设门槛,要求卖家提供相应审批许可凭证,勿让网购平台对假药不设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