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全力推进全域旅游统计工作

12.06.2017  18:00
为全面做好2017年度全域旅游统计工作,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提供相关数据支持、保障。6月8日上午,苍南县旅游局、县统计局在该县旅游局会议室联合召开了全域旅游统计(培训)工作会议,参会对象主要是苍南县各乡镇旅游办或负责旅游工作科室、各A级旅游景区负责人及专职旅游统计员。 会上,苍南县旅游局旅游统计相关科室负责人传达了浙江省全域旅游统计(培训)工作会议精神。通过资料、PPT相结合的方法,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全域旅游相关概念,对全域旅游产业界定及统计范围、全域旅游产业名录建库、全域旅游发展集聚区和旅游特征企业认定等内容进行现场培训,并且向与会人员讲解了苍南县旅游统计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苍南县统计局旅游统计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全域旅游产业测算、旅游特征企业的认定等事项进行强调补充。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会议现场积极互动,及时答疑。通过培训,参会对象对全域旅游统计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明确了统计要求和自身工作任务。 苍南县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县全域旅游统计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基于全域旅游和全民休闲旅游发展而开展起来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单位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全域旅游产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克服畏难情绪,积极配合县旅游、统计部门的工作,保障全域旅游统计工作顺利推进。二要明确任务时间节点;全域旅游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根据省、市、县旅游、统计部门的统一部署要求,明确自身的职责,工作任务,及时、有序地完成相关工作。三要密切沟通;各乡镇、单位要主动加强与苍南县旅游、统计部门的沟通,有疑问的及时交流,苍南县旅游、统计部门要倾囊相教,共同做好全域旅游产业统计工作。 根据《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全省全域旅游统计工作的通知》(浙旅政法〔2017〕66号)文件要求: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单位6月底要报旅游发展集聚区和旅游特征企业名单;8月底前完成旅游集聚区内单位建库和消费结构调查;10月20日前初步完成2016年全域旅游产业相关指标测算工作,2016年度《项目投资表》《大型活动表》;2018年3月底前,完成2017年增加值初步测算数据和2016年正式年报测算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