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花花公子”服装结果是“花花公司”品牌

01.09.2015  01:37


  虽然购买“花花公子”服装引发的风波已经过去有些日子了,但家住上虞区崧厦镇的钟先生仍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希望我的遭遇能给消费者提个醒!

  不久前的一天,在上虞区一家服装专卖店,钟先生被店门外“花花公子”的商标图案吸引,便进去看看。钟先生发觉,这家专卖店销售的“花花公子”的商标图案与他以前看到过的有点不一样。“主要是‘兔头’好像多了些东西。”钟先生回忆,是营业员的一番话打消了他的疑虑。营业员称,他们销售的“花花公司”是美国“花花公子”旗下子公司生产的,所以商标上有点不一样。

  听了营业员的解释,钟先生挑选了一套服装。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以700元成交。“乍一看,店面上的确是‘花花公子’的图案,但后来仔细一比,跟‘花花公子’还真不一样。”钟先生回忆。

  回家后,钟先生做的第一件事是网上查找,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自己买来的衣服根本不是“花花公子”品牌。钟先生说,“花花公子”的标志是“playboy”,而自己买来的衣服是“babyboy”。

  随后,钟先生在网上找到了“花花公司”销售方的电话,对方称这其实是两个品牌,而且两者之间没有一点关系。这让钟先生有上当受骗的感觉,他气呼呼地再次来到这家服装专卖店讨说法。这家服装专卖店称消费者误以为是“花花公子”品牌,错在消费者自己,所以不同意退服装。双方沟通陷入了僵局。

  随后,钟先生向上虞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退掉服装。很快,上虞区市场监管局崧厦分局工作人员介入调查。通过调查,这家专卖店销售的“babyboy”是上海一家公司的品牌,并非美国产的“花花公子”。双方也不是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但这家服装专卖店已经取得了营业执照,可以对外营业,不存在侵权行为。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当初可能是营业员为了营业额,打“擦边球”来吸引消费者购买。但由于口说无凭,也奈何不了营业员。

  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下,最终钟先生如愿退掉了服装,拿回了700元钱。“这起消费纠纷给消费者提了个醒!”昨天,上虞区市场监管局崧厦分局相关负责人称,消费者去购买商品,一定要仔细看清自己要购买的品牌等,以免日后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