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探索海岛特色节约用地模式 关停的盐场成为“土地仓库”
在约467公顷的岱西火箭盐场地块上,首批耐盐碱水稻最近开镰收割。“这意味着舟山市盐碱地复垦项目的周期由原来的至少4到5年缩短为1到2年,将大大缓解舟山市耕地后备资源日益紧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靠外调剂等一系列问题。”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史久挺昨告诉记者,目前关停的盐场成为舟山的“土地仓库”,全市已累计废转利用盐场土地2670公顷。
舟山是海岛地区,土地总面积仅为全省的1.4%,人均耕地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60%。近年来,舟山市国土资源局从规划、计划、监管、盘活、治理和陆海统筹联动等环节入手,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海岛特色的资源节约集约用地模式。
这几年,舟山市把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区域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对县(区)政府和市属部门的职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耕地保护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强化规划空间管制,通过指标管控与指标调节,实现“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在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突出土地利用节约集约原则,重点保障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民生项目的用地指标,近5年累计保障用地指标3310余公顷,全市没有一个重点项目因土地指标问题导致无法实施。
坚持把加强制度设计作为重要手段,实现新增建设用地前置控制、事中审批、批后监管的有效联动。制定了《舟山群岛新区重大项目引进评估管理办法》,对3.33公顷以上的产业用地项目进行准入评审。全面实施新增工业土地出让“标准地”改革,将投资、亩产、能耗、环境、建设等标准纳入土地招拍挂出让条件。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及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近年来,累计利用盘活各类建设用地2130余公顷。
同时,不断进行深层次改革与治理,着力加强开源节流。充分发挥舟山海岛陆海资源优势,统筹土地、矿山、岸线“三合一”高效利用,探索实施海域使用权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联合出让机制。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完成全市低效用地潜力调查和专项规划编制,确定再开发范围约2040公顷。4年多来,累计再开发面积963.6公顷,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206.38%。
针对城区土地稀缺现状,不断挖掘潜力,提升土地的开发强度,累计增加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采取农村集聚、移民搬迁等方式,探索渔农村宅基地置换制度改革,布局新型集聚小区,近五年来,全市共启动建设渔农民集聚项目85个,节约土地24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