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策引导节地生态安葬 探索由“逝后奖补”转变为“生前享有”的激励机制

30.03.2018  09:26

  清明将至,作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浙江省杭州市6家公墓(陵园)开辟了节地生态示范区,并提供树葬、壁葬、花坛葬等多种节地生态安葬形式。近年来,浙江省十分重视节地生态安葬,各地纷纷出台相关奖励政策。目前,全省已实现“逝后奖补”政策全覆盖。

  浙江省在节地生态安葬“逝后奖补”的基础上,探索由“逝后奖补”转变为“生前享有”的激励机制。去年12月,温岭市出台全国首个关于海葬生前奖励政策,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凡温岭市70周岁以上户籍人员,如自愿实施海葬的,在传统海葬后家属享受2000元奖励的基础上,可在生前享受按月奖励的政策,70周岁至100周岁及以上,分别每月奖励100元、200元、300元、400元。截至目前,已有24位老人签订了相关协议。

  通过宣传和推动节地生态安葬,近几年,浙江省选择海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人数明显增加。据统计,今年清明期间,全省各地实行江葬和海葬的逝者将达300余位。

来源:2018年3月29日《中国国土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