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港航局以“四统一”为抓手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见效

08.08.2017  05:33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连续发文,印发公布了港航类行政许可申请书、备案表格式和港口、水路运输、船舶检验事项办事条件与材料规范参考指南等两个文件。这是省港航局以“四统一”为抓手,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四统一”的落地,切实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得到了“”提升。

一是统一事项,在实现第一批、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改革的基础上,明确全系统共35项事项纳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并科学拆分子项,统一事项名称和数量,“不抢跑、不慢跑”,确保全系统三级目录步调一致。

二是统一材料,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法、合理设置材料目录,并首次发文明确下列材料原则上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省以下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航管理机构制作的证照、文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办理事项延续手续的,原有效期届满的证照;办理延续、变更手续的,原已提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航管理机构且未发生变化的材料,原材料已经失效的除外;其他按要求已精简的材料。已实现信息化系统校验的材料,可不再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交。

三是统一表格,针对数据归集、共享的需求,结合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对港航类许可申请书、备案表格式进行了科学设置,印发了21份许可申请书格式、19份备案表格式,统一了各字段的名称,方便了数据的归集和共享。

四是统一条件,依法设置办事事项准入“门槛”,剔除不合理的前置条件,尤其是首次发文明确了港航备案类事项的办事条件,使备案工作有“”可依。

四统一”的实施达到了简事项、简材料、简条件的目的,进一步提升了业务规范,达到了全系统办事“一把尺”的目的。(浙江省港航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