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白泉至勾山段)交(竣)工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09.02.2015  12: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白泉至勾山段)已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舟发改审批【2014】8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委托舟山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招标人)负责项目实施,根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的交(竣)工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白泉至勾山段)起点为白泉十字路口,终点至临城缸兆岭,长约10.576公里。其中白泉至深坑岭长约6.22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深坑岭至缸兆岭长约4.356公里,增加高架桥,桥面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桥下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本路段共设置桥梁5331.24m/13座,其中主线高架桥(特大桥)3936m/1座,匝道桥(大桥)1266m/6座,地面道路桥梁(小桥)106.24m/6座。涵洞38道,其中箱涵1道,盖板涵5道,圆管涵32道。
  本次招标内容为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白泉至勾山段)交(竣)工质量检测,设1个试验检测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质监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资质证书,并列入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交(竣)工质量检测机构名录(浙交[2012]101号);根据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在B级及以上;
  (3)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主要试验检测项目;
  (4)投标人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2)、(3)中的资质证书,视为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2)、(3)的规定;
  (5)投标人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为保证检测工作的独立客观性,投标人与本项目土建、监理承包人是具有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已经负责本项目自检的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9日至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参数表、计量认证证书及参数表、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备案表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登记。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电话0580-2280965、2280956。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2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三楼交易大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提交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以下指定账户,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开户名称及帐号为:
  开户名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新城行政中心分理处
  账号:3300170625805250222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舟山市招投标中心(http://www.zsztb.gov.cn)和舟山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地 址:舟山市临城新区城建大楼12楼
  联系人:翁纪红
  电 话:0580-2262060
  招标代理人: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大厦B座10楼
  联系人:乐科佩
  联系电话:0580-2026323、13957216470(交通虚拟网:666470)
  传 真:0580-2189255

舟山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