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建立精神康复托养中心

10.10.2015  17:12

          近日,舟山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残疾康复工作的意见》。

          根据会议纪要精神,将积极创新管理体制,构建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残疾康复机构等为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补充的精神防治康复体系。依托定海区第三社会福利院资源,面向全市精神残疾人统一收住并开展康复工作,通过投入共担、运管共商、资源共享,市、县(区)两级统筹共建舟山市慈爱福利院(舟山市精神康复托养中心),并委托定海区第三社会福利院(定海区精神卫生中心)开展日常运营。市本级和各县(区)共同承担原始投入和日常运营经费,以床位补贴方式补助日常运营费。舟山市慈爱福利院(舟山市精神康复托养中心)日常管理工作由委托运行机构负责统筹,建立市民政局,市财政、卫计、残联和各县(区)政府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使之成为新区新常态下民生保障的又一新亮点。

          会议纪要还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精神卫生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切实解决精神残疾人的生活和康复医疗保障等问题。一是对于人均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家庭中的精神残疾人要单独列入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全额低保救助。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贫困精神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力度,对其住院治疗和长期服药给予救助,以降低医疗费用。三是加大对精神康复机构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改善精神残疾人的住院和康复条件,对精神障残疾人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四是建立严重精神残疾患者的健康档案,对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残疾患者进行定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和开展康复训练。五是积极为精神残疾患者的监护人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和看护知识的培训,减轻精神残疾家庭的护理压力,为患者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六是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多方位、多层次的筹资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精神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并支持单位、团体、个人以各种形式提供资助和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