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多举措助推河长制工作

07.09.2017  15:23

舟山市多举措助推河长制工作

 

【本站9月7日讯】舟山市针对区域无过境水、缺水、独立水系,部分河道翻水入库还做饮用水的现状,自加压力,把落实河长制工作作为剿劣治水重中之重的关键环节来抓,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党政垂范,全社会参与。市委市政府2015年、2017年连续两年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完善“清三河”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和完善市“河长制”办公室,并与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书记、市长亲任市级总河长,在原来七大重要流域市领导任市级河长的基础上,结合舟山特色,将8座主要饮用水库及定海、普陀2条城区河流域也纳入市级河长河道进行“治、管、护”。目前全市共有市级河长17人,县(区)、功能区级河长79人,乡镇(街道)级河长422人,社区(村)级河长463人。抽调精干力量,组成5个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督查组、市委组织部抽调430余名督导员助力,社会各界纷纷响应,全市上下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志愿者积极参与,“青春护航”、“巾帼虹护河行动”、“民间河长”、“新居民护河志愿队”等一批批治水护河大军,形成了岛城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

二是不留死角,全水体同治。对全市4247处河库、山塘、沟渠及各类小微水体进行再排摸、再核实,在此基础上,精准施策,制定“一河一策”、“一点一策”,有的放矢开展治理。公开河库治理内容,所有河道按要求规范设置河长公示牌,治理工作、河长制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全市共设置河长公示牌1167 块。按照属地原则,落实小微水体管护责任主体为所在社区村;创新特色做法,复制河长制成功经验,以不低于河长制的工作标准全面推行库长制。开展河库联网,定期不定期对水库、河道饮用水情况进行检查监测。

三是市场运作,全区域打造。以建设海上花园城市为目标,结合“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等工作,按照全域全景的要求,拆除涉水违建,开展河堤生态建设,实施水岸同治。购置河道保洁船,今年计划更新淘汰破旧小木船2艘,新增玻璃钢、聚乙烯材质保洁船30艘,力争年底全市各类保洁船总量达到160艘以上。落实保洁人员,引入河道保洁市场化运作机制,聘请环卫等专业团队实施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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