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

13.10.2021  16:39

  日前,舟山市印发《舟山市“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长制工作。根据《方案》,舟山市将积极构建具有舟山海岛特色的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实现生态资源长效保护。

   一是提高站位,加强联合作战。 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将“林长制”纳入党政领导的重点工作,建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市分管领导、公安局局长为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功能区)一把手为成员的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构建21个市级部门参与的协作机制,在“林长”基础上分级设立森林警长、科技林长、村级林长助理等,加大对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行为的查处力度。10月底前,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实现四级林长全覆盖。

   二是统筹发展,探索长效机制。 深化林长制责任体系,将“林长制”考核作为区域生态建设的工作重点,突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在森林保护基础上,强化湿地保护修复和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等,科学发展红树林,完善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稳步提高湿地保护率。积极探索构建林业资源管护的长效机制,出台《林长制会议制度》《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办法,逐步实现林长制管理常态化,争取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强大的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高质量建成森林舟山。

   三是数字搭载,绘就林业“一张图”。 将林业资源“一张图”作为林长制推行的重要基础平台,集成自然保护地、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管理数据,充分运用国土“三调”成果,建立林长制数字化场景应用,通过培训等手段提高各级“林长”队伍数字化使用水平,各级林长可以直观、及时掌握管辖区域内的资源变化情况,同时通过指标分析和决策场景落地,实现预判预警功能,打好林长制在资源保护领域的“组合拳”。

(舟山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