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健全“六项机制”提升师德建设水平

13.06.2017  23:15

近日,舟山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从完善机制入手,进一步强化师德管理,提升师德建设水平。

一是健全师德教育机制。加强师德教育课程开发设计,师德教育内容、模式和方法的创新,使师德师风教育成为教师校本培训首位内容。每年学校师德教育安排不少于10次。

二是健全师德宣传机制。确定每年9月为全市“师德教育月”,通过组织演讲征文比赛、师德巡回报告、“最美教师”评选等,展现教师精神风貌,积极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三是健全师德考核机制。以师德反向测评和先锋指数测评为基础构建师德考核体系,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与教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干部选用等紧密挂钩。

四是健全师德激励机制。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学校和师德楷模(师德标兵)的评选力度,将年度师德考核优秀作为评选各级师德楷模(师德标兵)的必备条件。

五是健全师德监督机制。健全师德问题报告、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师德舆情快速反应等机制和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每年4月和10月为师德自查抽查月。

六是健全师德惩处机制。对触犯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禁止性行为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绝不姑息。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的学校(单位),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