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从严落实水库安全度汛专项行动

02.07.2018  17:37

【本站7月2日讯】为有效应对主汛期,舟山市全面部署开展水库安全度汛专项行动,着力提升全市水库安全管理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人”。明确211座水库安全管理的监督单位,对重点水库全面落实政府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对其余小型水库全面落实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并及时告知各类责任人的工作职责,确保职责明确、履职到位。

二是严格落实“三个方案”。完善监测预警方案,健全监测预报预警设施,对重点水库、小型水库、重要山塘均布设安全监测和水位预警设备。完善水库调度方案,全面编制水库控制运用计划,对没有闸门控制、自由溢流的小型水库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编制,逐级核准、严格执行,严禁水库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对每座水库均落实安全管理应急机制,明确工程概况、险情类型、应急体系、险情预警、人员避险、抢险措施等内容,着力提高应急抢险避险能力。

三是严格落实“三项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建立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加强水库安全的监督检查,确保每库必查、不留死角。推进固坝强库治理,严格执行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制度,全面梳理水库运行状况,对鉴定为病险水库的,及时落实加固及应急措施,确保发现一座、加固一座。加快标准化管理创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协同管理、实时监管,不断提高水库运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