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三重保障”关爱留守儿童

23.12.2016  02:05

一是重学校保障。各县区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变更联系卡有关内容,准确统计留守儿童数量,切实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全市农村留守儿童中,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100%。安排专职教师进行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鼓励留守儿童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开展剪纸、绘画、朗诵等特色活动。

二是重社会保障。与管委会、乡镇社区合作,组建校外“关爱儿童之家”。安排一周三次谈心交流、义务辅导,发挥“爱心父母”正能量,让儿童感受温暖关爱,帮助儿童进步成长。各校外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知识讲座,提高留守儿童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各乡村少年宫免费为留守儿童开放,开设舞蹈、足球、器乐等丰富多彩的活动项目。

三是重家庭保障。每学期始末均发放《告家长书》,向监护人讲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项。定期入户家访,签订安全监护责任书,指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开设专题课程,引导监护人改进教育方式,掌握正确方法。以班级QQ群、微信群为载体,让务工家长及时了解孩子成长最新动态,增进家庭沟通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