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全面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

03.07.2018  02:00

日前,浙江省湖州市政府印发《全面推开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总结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国家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为制定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夯实基础。

  据了解,湖州市是全国5个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地区之一。通过两年的试点,该市已编制完成2011~2015年自然资源实物存量、变动情况和价值量的资产负债表,并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了《湖州市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利用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等。

根据《方案》,接下来湖州市将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建立跨学科的专家团队和跨部门的工作平台,为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和监测制度并组织实施,形成基础数据库;

三是配合上级部门制定和实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不断完善土地、林木、水及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方法;

四是按年度编制全市及各县区自然资源实物量资产负债表;

五是积极探索编制土地、林木、水及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核算方法。

方案》明确2018年起,湖州市将编制当年前推2个年度的全市及各县区自然资源实物量资产负债表(即2018年编制2016年度全市自然资源实物量资产负债表),以后逐年以此类推,每年9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从2022年开始,探索编制全市及各县区自然资源价值量资产负债表。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