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列入省立法计划

27.12.2016  18:13

  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法治保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生态领域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工作衔接等方面的工作。同时明确将《福建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等规章的制定或修改工作列入2017年省政府立法计划。

  加强制度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研究《福建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制定或修改工作,并列入2017年省政府立法计划,争取在2017年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推进生态领域执法体制改革方面,《方案》提出,充分整合森林公安、治安、刑侦等执法力量,加大森林、大气、水、土壤、海洋、矿产等领域的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侦办力度。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跨流域、跨行政区域的协同保护、立体保护、全方位保护制度,健全完善林业、环保、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等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协调制度。

  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方面,《方案》提出,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工作;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促进生态环境类行政纠纷在进入司法程序前得到有效过滤和化解;建立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严重违反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利用、生态修复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置,支持生态公益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