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岩门村入选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示范镇(村)名单

12.08.2021  15:56

  日前,省林业局发文公布首批20个“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示范镇(村)”名单,缙云县溶江乡岩门村名列其中。

  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示范镇(村)是指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等)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或不在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但生活、生产、生态“三生”空间及发展建设与自然保护地密切相关,在社会管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经济民生等方面与自然保护地实现融合发展,具有省级示范作用的建制镇镇区或行政村。

  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示范镇(村)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举措,是展示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需要的重要节点。

  2019年,我省启动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示范镇(村)建设以来,缙云县积极申报建设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示范村,溶江乡岩门村于2019年被列入全省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示范镇(村)建设名单,经过多年建设,最终从106个村镇中脱颖而出,位列“首发名单”。

(缙云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