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以对行政执法证件有效管理为抓手

31.10.2016  23:08
      为了提高全区档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公信力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相关要求,近日,内蒙古档案局在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的统一组织下,落实“四个一”,开展全区档案系统执法证件统一清理换发工作,以对行政执法证件有效管理为抓手,打造高素质档案行政执法队伍。

        完成一次大清理。为了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准入门槛,首先,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系统严格清理审核责任,开展了清理换证这一基础性工作。各级档案局均依据内部处(科)室职能职责划分,对照《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确定了行政执法证件办理的岗位和具体人员,注销了离退休、调离执法岗位人员执法资格,严禁非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和临时工、聘用人员或者有不良从业记录、不宜核发执法证件的人员取得执法资格。

        开展一次统一培训。根据《全区清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和开展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推进会》部署,自治区各级档案局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培训工作全面展开。培训的对象为领证满6年的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和新办执法证件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行政执法概念、程序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相关知识点,行政执法程序和案卷编制等内容。

        组织一次参训考试。自治区档案系统高度重视此次换发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工作,自治区档案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文清带头参加培训考试,以身作则带动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对待,全力备考。此次换发行政执法证件考试首次启动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考试系统,由电脑题库随机出题,同一考场每位考生试题均不相同,利用局域网进行电脑考试,最终通过电脑阅卷,从而严格了考场纪律,做到了公平公正。

        建立一个管理台账。为方便管理,自治区各级档案局在全面清理、审核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的基础上,按照满6年持证周期、不满6年持证周期、新办证人员和注销证件等4种情况,通过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建立了信息清晰、审核准确的诸法人员管理台账。台账中待发证人员在进入制证程序之前,还将在各级档案局门户网站上进行至少10天的公示,真正推动全区档案法治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