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条举措化解房地产库存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25.02.2016  17:59

  日前,江西省政府下发《关于做好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的通知》,以强有力的20条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包括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进一步降低房地产税费、大力释放住房公积金等措施。《通知》指出,房地产库存去化时间超过12个月的市、县,要加大力度,落实责任,确保2016年上半年当地库存明显下降,全年大幅下降。要加强检查考核,对履行去库存、稳市场主体责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市、县,将进行约谈和追责。近期,不单是江西,山西、安徽等地也纷纷出台楼市去库存的地方版本。例如,山西省给各地下了销售去库存的目标:朔州市销售面积增幅不低于50%,大同、阳泉、运城三市不低于20%,太原不低于5%,其他六市不低于10%。安徽省提出,在2016年新增的26.6万套棚改安置房中,货币化安置比例要达到50%以上,力争达到70%,从而最大限度发挥市场杠杆作用,有效打通棚改安置房与商品住房市场流通。在山东,2016年该省将通过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发展跨界地产,鼓励引导农民进城购房等举措,实施房地产去库存行动。福建省提出,鼓励各市、县根据实际制定政策,按照“一市一策”、“一县一策”、“一盘一策”的原则,在2016年2月底前出台落实到具体楼盘的房地产去库存措施。库存量大、去化周期长的三四线城市,要暂停土地供应,特别是一些城市存在商业用房库存去化周期长,要暂停商业用地出让。(江西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