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明确201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三方面重点工作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7.05.2016  15:15

  为深入推进绍兴市农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水平,日前,绍兴市发改委联合绍兴市农业局、绍兴市财政局发文明确201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三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全省农业保险政策。完善阶梯式保障标准。调整提高水稻、大小麦、油菜、大棚、大棚蔬菜、露地蔬菜、葡萄、露地西瓜、大棚西瓜、生猪、肉鸡、林木等品种的保额。扩大水稻、大小麦、油菜、生猪的保险责任范围,水稻、大小麦、油菜保险损失率在80%(含)以上视为全部损失。进一步降低农民负担。
  二是力争中央、省统一险种参保全覆盖。努力提高水稻参保率,市直在中央、省明确的水稻保费财政补贴标准基础上,再追加5个百分点的保费补贴,使水稻保费的各级财政补贴比例合计达到98%,强化区、县(市)以及镇(乡)政府组织推动,采取整镇或整村统保的方式进行承保,实现区域全覆盖。推进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总结完善诸暨试点经验,努力推进上虞区、嵊州市生猪保险全覆盖和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工作。
  三是增加地方特色险种。开展生猪价格指数、花卉苗木、香榧种植、杨梅气象指数、猕猴桃种植、高山蔬菜保险试点。完善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方案,试点面积扩大到2.5万亩。继续开展蔬菜价格保险试点。扩大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试点规模。探索开展农业观光旅游综合责任保险、家庭农场或合作社收入保险、探索“保险+期货”模式等试点。(综合体改处、绍兴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