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余杭区体制改革进展良好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20.01.2016  13:32

  今年以来,全区上下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经济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发展,民生福祉改善”四大任务,深入谋划、大胆创新、勇于实践,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一定成效。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服务体系
  1.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余杭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扎实推进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政府工作部门由27个精简为25个,强化机构和职责整合,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区政府组织体系。按照“人随事走、编随责转”的原则,统一划转相关行政事业人员,并调整相关部门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配置。调整或拟订涉及部门的“三定”规定,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
  2.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纳入综合执法的21个领域进行了调查摸底,掌握区级各相关部门的基本情况。参照全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地区的做法和市编办下发的杭州市纳入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初步划定我区纳入综合行政执法的处罚事项范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深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推进权力清单“瘦身”和责任清单“强身”工作,审核、调整部门上报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及事项。完成省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基本目录修订工作,上报需增补行政权力事项135项;推进权力清单向镇街延伸,根据省市下发的镇街权力清单参考样本,调整镇街权力清单基本目录库。
  4.简政放权提升审批效率。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9个,清减区级前置审批条件116个,压缩审批办结时限,其中198项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结时限在原基础上压缩了50%,共缩短1161个工作日。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梳理完成全区“四星级”以上网上审批事项、电子证照库共享材料目录和除行政处罚外的其他权力事项工作。
  5.审批创新提高服务效能。开展投资项目“管家式”审批服务,目前98个项目已纳入管家式服务,总投资额超过185亿元,办结项目63个,平均每个项目审批时间压缩50%以上。试行审批预登记服务,将审批监管关口前移,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提高审批监管精准度。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企业注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不断提高办事服务效率。探索“零土地”不再审批,对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术改造类工业建设项目实行不再审批,目前共89个项目纳入零地技改审批范围。
  6.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启动中介服务网络平台,全区近90家中介机构完成网上备案和信息公示。制定投资项目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明确细化29项中介服务事项内容。成立中介技术协会,将30家中介机构纳为首批会员单位。出台《关于加强余杭区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并研究拟定《余杭区涉审中介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建立了中介信息备案、信用评价等机制。组建完成2015年度政府投资项目中介预选库,共建立5个招标库和7个承诺库,入库企业134家。
  7.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大财政”工作机制,出台《余杭区关于建立大财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有效实现财力统筹。完善镇街财政体制,出台《关于实施新一轮财政体制的通知》、《调整和完善土地出让金收入分配办法的补充通知》等文件。推进产业专项资金改革,出台《余杭区产业专项资金管理与改革实施意见》及相关细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建立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出台《余杭区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实施意见》,推出余杭区2015年首批10个创新政府投融资试点项目名单。
  (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推进资源要素有效配置。以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为手段,修订优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分产业评价排序制度,公布综合评价排序结果,出台了用能、排污、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要素资源差别化配置实施方案,倒逼低效企业转型发展,使优质企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2.实行用地指标分配联审制。建立项目储备库,指标需求实行部门联审,实现用地保障“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根据项目建设时序,合理确定用地规模,确保有限的水田指标“精准投放”。全区已上报农转用批次13个,涉及项目941个、4237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396亩,有效保障梦想小镇三期、艺尚小镇、区第三人民医院、瓶窑中学等重点项目用地。同时,出台土地整治工作新政,提高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回购价格,明确“旱地改水田”补助标准,鼓励项目实施主体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加快推进“旱改水”工作。
  3.优化产业政策扶持。制定《余杭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实施意见》等产业政策,提高对重点支撑产业、重大示范性项目的扶持力度,完善了支持工业转型的政策体系。深化“双50”企业培育,加快大企业集团、行业龙头企业和成长型优势企业培育扶持政策的兑现。深入实施产业平台“带帽工程”,积极创建省市服务业集聚区和杭州市国家级试点和基地拓展区。加大各级各类重大项目申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共争取上级各类资金总计17160万元,116个项目列入国家、省、市重大项目计划。
  4.优化科技政策环境。开展科技政策清理整合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余杭区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和风险补偿办法》等文件,通过政策引导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5.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完善直接融资政策,出台《关于推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提高企业新三板挂牌的补助力度。梯队推进企业上市,目前,全区上市企业已达9家,上市培育企业37家,9家企业IPO材料已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推进场外市场交易,浙达精益等14家企业已在“新三板”正式挂牌,67家企业在区域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同时,鼓励企业开展债券融资。推进民间融资创新试点,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出借及借入需求登记余额分别达7960万元、46870万元,开业以来成功配对业务76笔23600万元,撮合成交余额13780万元,取得了良好成效。加快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突出“科技+金融”,“人才+资本”,大力吸引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发展,积极助推“梦想小镇”。引进基金及各类股权投资(管理)机构152家,累计达322亿元。同时,成功举办全省资本市场发展暨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大会。
  6.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完成创建省级主导产业示范区2个、精品园1个。完成16个园区项目验收,下拨奖补资金2300万元,新增10个现代农业园区项目立项。修订完善《余杭区现代农业园区提升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现代农业园区提升发展专项提升工程。召开“醉美余杭,都市田园”农业园区招商推介会,推出27个农业园区招商项目,成功签约4个意向投项目,预计总投资达1.65亿元。
  (三)着力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一体化体制改革
  1.推进小城市、中心镇建设。制定《2015年度余杭区小城市培育试点和中心镇发展改革工作实施计划》,扎实推进塘栖小城市培育试点和瓶窑、径山中心镇建设,着力提升小城市、中心镇品质、规模和效益。塘栖小城市连续第4次被列为考核优秀,争取上级项目建设和奖励资金4450万元,瓶窑、径山中心镇获得2016年省中心镇培育专项资金200万元。此外,62个“双千工程”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中心镇辐射力、承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夯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落实完善瓶窑组团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考核挂钩、补助奖励政策。出台《关于完善瓶窑组团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余政办〔2015〕1号),使补偿机制更加制度化、规范化,补偿资金数额也递增至6000余万元,生态补偿力度进一步加大。到目前为止,瓶窑组团各镇已建成省级公益林、区级保护林面积近38.4万亩,林地面积稳定在44.51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4.0%左右。
  3.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通过实施村级留用地项目、财政转移支付、三年倍增计划、税收奖励等有效措施,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出台《进一步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16个集体经济发展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对集体经济薄弱村核拨下达转移支付资金4370万元。深化运行土地流转,全区累计完成耕地流转总面积27.4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7.63%。出台《余杭区关于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完善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控制机制,抓好村级公务零招待、村级商务、公益事务限额制和《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落实。
  4.强化服务平台功能。推进便民服务事项下延,开展镇(街)网上服务站建设,组织村(社区)便民事项操作培训。坚持审批精简、因地制宜,着力加强服务扩面,确保群众办事便捷。良渚分中心新增4个窗口、7项审批便民事项。瓶窑分中心新增2个窗口、3项审批便民事项。余杭分中心积极服务“梦想小镇”,设立企业服务绿色专窗,办理“梦想小镇”注册企业共计726家,注册资本达118余亿元。
  5.完善安置政策体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民多高层公寓安置相关政策的意见》,建立前置审核机制,建立安置政策前置审查队伍。推行“1+2”安置模式,出台《余杭区农民多高层公寓建设安置区域划分实施意见》,将农民多高层公寓安置区域从470平方公里缩小到257平方公里,缩小了农民多高层公寓安置区域范围。指导开展“房票”安置试点,积极推动多户多联安置工作。多种安置模式让被安置群众自由选择,满足其个性化需求,实现了以人为本、便民惠民的安置目标,也让政府节约建设资金,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6.夯实基层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提升工程,迎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验收。实施余杭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公共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进一步提升服务绩效,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开展省文化强镇、省文化示范村(社区)、杭州市示范综合文化站、杭州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提升工程等文体创建工作,星桥街道成功创建成为省文化强镇,崇贤街道鸭兰村创建成为省文化示范村。完成余杭区全民健身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制定。开展全区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185个行政村的463个广播终端完成施工。
  (四)推动社会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1.完善医疗体制改革。实施医养护一体化改革,下发《关于印发余杭区家庭病床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在中泰街道开展医疗服务进驻养老机构试点,定期派医生、护士提供上门服务。在临东街道工农新村社区和南苑街道联盟社区开展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试点,为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上门服务200余次。实施智慧医疗结算,实现区属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也已推广使用。同时,完善余杭医点通应用并在区一院、区中医院试点。实施医疗合作共进,进一步深化区一院与浙医二院合作,市一医院集团全面托管区三院和区良渚医院。继续发挥医疗联合体的作用,通过“五大中心”等渠道的不断完善,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同时探索区级医院—社区中心一体化管理,使更多的优质资源下沉到基层。
  2.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教育融入主城区步伐,深化与上城区、下城区名校集团化战略合作。深化公办学校通过引进民办学校管理机制实行托管试点,落实杭州文澜中学托管余杭区蔚澜学校、信达外国语学校托管临平新城三小工作。杭州未来科技城国际教育园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强化对全区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考核评定和指导,考核等级直接与奖励挂钩。实施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办法,共交流教职工312人,其中校级领导108人。选派20名区级以上名优教师到西部四镇6所山区小学援教。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编制及中高级职称岗位统筹,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办法,优化教师队伍整体结构。加大对农村教师政策倾斜,建立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制度。
  3.优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制度,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公布余杭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的通知》等政策,全面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分类按需提供多形式养老服务。统筹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完善居家养老15分钟步行圈,全区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站337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4个。提升“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形成以老年手机为载体,96345便民服务热线为平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城乡社区便民服务网点、暖心工程项目建设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养老模式。创新“暖心工程”项目载体,新增25个城乡社区“暖心工程”项目,其中6个社区项目被列入2015年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资助项目。
  4.健全社会救助服务体系。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开展,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180户3655人,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4408户4507人,持证困难家庭803户2581人,共发放各类救助金1.15亿元。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提高低保占比,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慈善超市建设,新增两家由社会组织运营的慈善超市,加强慈善造血功能。做好孤残儿童养护、教育、康复及国内外送养等工作。依托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为914名孤儿及其他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补贴278.2万元。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被列入2015年余杭区民生实事项目,成为全市唯一试点。
  5.制定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依托“特色小镇”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市配套文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和出台稳岗就业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农村电商扶持等就业创业政策。继续做好创业项目展示会,创新小额担保贷款方式。
  6.建立网络消费维权机制。强化消费维权力度,构建社会维权体系。建立与淘宝(天猫)平台政企协作机制,开展线上线下联动打假,积极应对央视3.15晚会、双十一等重大活动。深化消费争议自行处理机制,指导6家企业建立经营者首问责任和先行赔付制度。建立网购纠纷调解处置流程和各项制度,完善网购平台消费争议自行处理绿色通道。完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成立崇贤、黄湖、未来科技城三个消保分会,建立江南茶叶市场和大禹小学“消费维权教育基地”,正式开通运行“余杭区消费维权网”,为消费者营造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