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法院审理“毒胶囊”案 铬含量竟超标40倍

15.06.2017  10:32

  昨天,杭州萧山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毒胶囊”案件,有23人受审。经检测,他们用过期工业明胶生产的空心胶囊中,铬含量最高的达83ppm(mg/kg),远超《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不得超过2ppm(mg/kg)的标准。这样的“毒胶囊”,他们一天就能生产出240万粒。

   因“毒胶囊”利润可观

  被查处过还要重操旧业

  23名被告人中,潘某和张某是带头人。2010年10月至2012年3月,潘某因生产、销售空心胶囊,被江苏省相关部门查获过。但案发后,潘某逃跑,只抓住了购买胶囊的胡先生(已判刑)。

  由于这样生产胶囊利润可观,2015年8月,逃到河南的潘某拉上张某重操旧业。潘某同他人在河南租下两个厂房,陆续雇了20人进行加工、包装等。

  员工金某在庭审中交代,两家工厂共有3条流水线。一条流水线一天可生产10箱胶囊,每箱有约8万粒胶囊,每个月生产约20天。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两个胶囊生产窝点独立运营、资源共享,由张某和刘某(另案处理)提供工业明胶、添加剂等原料,潘某也从另一名被告人处买来价值6.8万元的过期明胶和胶囊废物,供两个窝点共同使用。

  经检测,不仅作为生产原料的工业明胶中铬的含量远超国家标准,成品胶囊中铬含量也远超国家相关标准,属有毒有害食品。

  杭州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医教科主任医师胡祖应指出,如果过量摄入铬,会对人体造成危害。胶囊本身的重量很轻,以微克为单位,从本案中查获的胶囊含铬量以及病人每天摄入的胶囊数量及服用时间来看,一般不会造成过量摄入,且人体的肾脏有一定的排铬能力。但如果是老人或儿童服用了铬超标的胶囊,特别是长期服用铬超标胶囊的保健品的老年人,其摄入量可能会超过其自身的排铬能力,可能会对肾脏等器官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毒胶囊”被查获

  检察院对23人提起公诉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截至去年4月案发,潘某的胶囊厂累计生产空心胶囊约700箱,其中249箱被扣押,按每箱能卖到600—800元不等的价格来算,其生产总额约50.75万元。

  张某的胶囊厂累计生产胶囊约1800箱,其中1210箱被依法扣押,生产总额约99万元。其他20名被告人的犯罪金额,在20万元以下到50万元以上不等。

  但潘某在庭审中提出,700箱胶囊的数量只是估算,他认为没有这么多。此外,他说卖胶囊所得金额是24万元。

  据了解,潘某等人是各自通过物流的方式销售胶囊,但相关部门追查后发现,向潘某购买胶囊的人的电话号码是临时的,交易完成后就找不到了。

  现萧山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潘某等23人提起公诉,其中潘某、张某为主犯。同时,还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潘某提起公诉。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